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蜂蜜新国标正式实施 规定含添加物就不是“蜂蜜”

2011-11-08 10:19:04阅读次数:550打印返回

  蜂蜜新国标已于近日正式实施。新国标相对于2003年的旧标准有了较大的升级。根据新国标关于蜂蜜的定义,市面上许多在售“蜂蜜”只能叫做“蜂蜜制品”。
  新国标增加了对“蜂蜜”的定义,蜂蜜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、分泌物或蜜露,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,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。
  与旧标准相比,蜂蜜新国标规定蜂蜜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蜂蜜以外的物质,如淀粉类、糖类、代糖类物质及防腐剂、增稠剂等,对故意在蜂蜜中添加葡萄糖浆、蔗糖等工业生产物质,却仍标“蜂蜜”或者“蜜”的产品,将被视为假冒产品。
  目前市场上很多品牌蜂蜜还是标榜着“纯正”“天然”,但仔细查看后不难发现,蜂蜜的标签的执行标准仍为旧版即GB18796—2005的标准,有少部分蜂蜜的标签上有“经现代科学工艺加工而成”的小字样。根据新国标,蜂蜜经过化学工艺加工的,只能称为“蜂蜜制品”。
  那么,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产品不属于“蜂蜜”呢?从产品成分看,如果除蜂蜜外,还添加有淀粉类、糖类、代糖类物质、防腐剂、增稠剂、粘稠剂等其他物质,就不属于“蜂蜜”,而是“蜂蜜制品”。应该怎样去判定是否有其他添加物呢?用肉眼比较难判定。不过,低价蜂蜜含有添加物的可能性比较大。
  此外,经过加工而成的“蜜膏”“蜜浆”“蜜宝”“蜜脂”等产品都属于蜂蜜制品。不过,蜂蜜制品的效用并不一定比纯蜂蜜产品差。“老年蜂蜜”“女人养颜蜂蜜”……“老年蜂蜜”,里面可能添加了钙质:“女人养颜蜂蜜”里面可能添加了其他配料,那它们就不属于蜂蜜,只是蜂蜜制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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